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7号(花柳塘55号)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稿)。
一、标的情况:
二、意向方资格条件及交易条件:
1、①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有意竞买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原承租人若未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则该意向方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或标的未能成交的,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8个周期。延长周期内,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4、标的物状态: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10月7日截止)。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投标式拍卖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后,由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原承租人当场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的,则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由最高报价者竞得。
5、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将租赁标的物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保留追诉权。
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3.65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租赁期限3年,无装修免租期;年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每期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百位整数,不低于竞买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价书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11时止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96799 18058888213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6616505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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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